贵州财经职业学院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发表时间:2023-01-11 18:36

贵州财经职业学院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志愿填报代码:0009

一、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州财经职业学院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二、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贵州财经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职教城乡愁校区云站路50

学校情况简介:贵州财经职业学院隶属贵州省财政厅,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贵州省清镇职教城乡愁校区云站路50号,占地面积556亩,建筑面积13.7万平方米,可容纳8000人的办学模。学院拥有馆藏纸质图书15.98万册、数字图书资源11.54万册,建有经济综合仿真实训中心、财务共享中心、云智慧财务中心、新商科智慧学习工场、产创融合综合育人实训基地等33个职场化实践教学场所,校外实训基地48个,实践教学条件在全省财经职业教育中基于领先水平。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88人,其中教授2名、正高级讲师1人;有研究生学历教师98人,在读博士2人;拥有注册会计师3人、注册税务师3人、注册资产评估师3人,会计师13人,双师型教师累计达145人。专业教师队伍基础理论扎实、实践能力突出、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

学院本着“以德修身、以技立业、服务基层”的办学理念,坚持“明德至善、诚信至上”的校训,秉承“家国情怀、担当奉献”的新时代学院精神,以打造服务新时代贵州基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财经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摇篮为使命,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战略,树牢“贵”字大理念,擦亮“财”字金招牌,做实“职”字新类型,心系财政、感恩奋进,致力为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培养更多“讲政治、守诚信、精技能、记乡愁”的基层应用型高素质财经技术技能人才。

三、组织机构

招生机构: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招生副校长、教学副校长担任,成员包括教务部门负责人、招生就业部门负责人、系部负责人和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全面处理在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

监督机构:学院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的纪检领导小组,实行事前备案制,实行事前防控,招生监督,事后巡查的招生监督工作流程。

四、招生计划

贵州财经职业学院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

专业名称

学制

其中:

备注

普通高中

毕业生

中职

毕业生

退役军人

农民工

其他

 

大数据与会计

3

264

127

137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3

132

61

71

 

 

 

 

金融服务与管理

3

132

61

71

 

 

 

 

政府采购管理

3

66

28

38

 

 

 

 

大数据与审计

3

78

34

44

 

 

 

 

资产评估与管理

3

72

31

41

 

 

 

 

工商企业管理

3

84

37

47

 

 

 

 

旅游管理

3

84

37

47

 

 

 

 

电子商务

3

152

61

71

5

5

10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3

99

37

47

 

 

15

 

现代物流管理

3

123

49

59

5

5

5

 

工程造价

3

84

37

47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144

67

77

 

 

 

 

大数据技术

3

144

67

77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3

156

73

83

 

 

 

 

舞蹈表演

3

36

13

23

 

 

 

 

合计

1850

820

980

10

10

30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3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五、报名时间及报名流程

报名条件:1.高中类: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 2013 ( ) 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2.中职类:已参加我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3.专项类:贵州户籍退役军人和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 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报名流程:

( 1 ) 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按照《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执行。

( 2 )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

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明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①退役军人须持有《退出现役证》、本人户口薄等相关证明材料在所报考的高职 (专科) 院校的确认点进行初审登记并办理相关手续。

②农民工须持本人户口薄、在黔务工 6个月及以上 (应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在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在黔务工证明) 相关证明材料在所报考的高职 (专科) 院校的确认点办理相关手续。

③下岗失业人员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后,须持本人户口薄等相关证明材料在所报考的高职 (专科) 院校的确认点办理相关手续。

④企业员工须持在黔务工 6 个月及以上 (应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在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在黔务工证明)。在所报考的高职 (专科) 院校的确认点办理相关手续。原则上由我省企业集体向有关高校提出报名需求。

⑤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须按农业农村部门的相关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在所报考的高职 (专科) 院校的确认点办理相关手续。

( 3 )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免收报名考试费,各类人员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志愿填报时间及方式:

( 1 ) 填报志愿时间:2023 313 09:00 31917:00,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的专业志愿 (最多六个专业志愿)

( 2 ) 征集志愿时间:2023 4609:00 41217:00,凡符合报考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缺额情况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的专业志愿。

评价方式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

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评价使用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须完成 11 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 8 门课程达到 C 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可领取高中毕业证书”)。使用外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须经贵州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办公室认定。达到此条件并符合高职(专科) 招生院校要求的高中毕业生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二)中职毕业生

中职毕业生实行 “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综合考试实行全省统考,省招生考试院负责命题、制卷工作及评卷。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中职毕业生文化综合考试时间安排: 34日 上午9001130

(三)专项类考生(贵州户籍退役军人和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对于符合初审条件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 员、企业员工、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我院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依据测试成绩择优录取,成绩按满分 100 分计算。

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时间及内容:

 

中职毕业生

普通高中毕业生

专项类考生

舞蹈表演专业考生

测试内容

专业能力测试(理论笔试)及技术技能测试(实操)

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面试)

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面试)

根据考生类型参加相应测试,凡填报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都需参加舞蹈表演专业测试。

测试时间

3259:00-11:00(理论)13:00--16:00(实操)

3269:00-12:00

测试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六、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一) 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成绩由“文化素质(5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50%)”成绩组成,中职毕业生的成绩由“文化综合考试(40%+职业技能测试(60%)”成绩组成。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贵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可免试,但专业须相同或相近。

(三)对符合免试条件并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由我院按照程序考核公示后予以免试录取。

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

           七、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收费标准: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奖学金情况:

1.国家奖学金:8000/年·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年·生;

3.学院奖学金:一等奖1600/年·生、二等奖1200/年·生、三等奖800/年·生;

助学金情况:根据国家政策,可申请相应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2800/年·生—3800/年·生;

2.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免(补助)学费:3500/年·生,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年·生;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8000/年·生;

4.大学生应征入伍:2000/年·生。

       八、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九、附则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本章程由贵州财经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贵州财经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51-86807971

学校详细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职教城乡愁校区云站路50

邮编:55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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